核心要求
邓州平安中西医结合医院, 就是大家俗称的本院, 它提出了一个必须遵守的要求。对于所有打算进行手术的患者来说, 还有那些需要做有创操作的人, 或者是准备接受麻醉治疗的人, 在术前阶段必须把医患双方之间的正式谈话给完成。
这个谈话环节, 要由负责诊断和治疗的主要医生, 或者是级别更高的上级医师来主导。他们有责任向患者本人讲清楚, 如果患者本人不能或者不适合听, 那就得向患者的近亲属去告知。告知的主要内容, 包括了手术的具体方案、可能面临的相关风险, 以及除了当前方案之外的其他治疗选择。
只有当患者, 或者患者的法定代理人, 真正签字确认了《手术或操作知情同意书》之后, 医院方面才能开始安排后续的手术程序。如果一个病人在术前没有完成上述要求的谈话, 也没有签署相关的同意书, 那么从原则上说, 这个人是不允许被带入手术室去进行治疗的。
适用范围与时间要求
适用对象: 针对择期手术, 还有急诊手术, 也包括了日间手术, 以及像胃镜下息肉切除、穿刺活检这样的一些有创操作, 这些情况都必须要执行术前谈话这个步骤。
时间要求: 对于择期手术来说, 谈话这一事项必须要在前一天就完成才行;如果是急诊手术, 因为情况是很紧急的, 所以可以一边进行抢救, 一边进行谈话, 可是必须在术前或者术中尽最大努力早一点把告知的事情做完, 并且要把同意书给补签上;要是麻醉方式发生了变更, 或者是术中的手术方式有了调整, 那么就必须即时补充谈话的内容, 并且要重新让相关人员签字。
谈话主体
这个谈话的工作需要由主刀医师来负责执行, 或者是让主刀医师所在科室的上级医师来负责执行, 这里的上级医师指的是主治医师以及比主治医师更高职称的人。
谈话的时候, 必须得有一名其他的见证人待在旁边才行, 这个人, 必须是医师或者护理人员其中的一种, 不过, 如果是在那个急诊抢救的情况之下, 这个规定就没办法用了。
在开始实施麻醉操作之前, 这项关于麻醉相关事宜的告知工作, 需要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医师独立地去完成。
谈话核心内容
谈话须逐项覆盖以下要素,不得遗漏:
1. 这是关于诊断依据的说明, 以及对于为什么需要进行某种手术或特定操作所给出的详细必要性解释。
2. 具体实施的术事要搞清楚, 包括手术的具体部位, 还有麻醉的方式这些内容。
3. 在进行主要手术时, 会存在一定的手术风险及并发症。这些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出血现象、感染发生、对邻近脏器的损伤以及麻醉意外等情况, 需要明确告知。
4. 可以看看替代治疗方案都是些什么情况, 然后把利弊对比一下。
5. 术后需要留意基本注意事项, 比如体位安排、饮食选择、引流管的护理以及复查时间等。
6. 如果在手术进行的过程中, 存在可能改变原来的手术方式或者需要增加额外操作情况的时候, 应当怎么样去处理这些具体情况。
7. 患者或者是他们的家属, 他们心中所出现的各种疑问, 都必须由相关人员当场给予明确的解答。
知情同意书与签字要求
在谈话工作结束的时候, 患者本人需要去签署《手术知情同意书》。当碰到患者意识不清楚的情况, 或者患者是未成年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时候, 就由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代替签字, 并且在签完之后要附上身份证的复印件。
在签字栏这个地方, 需要把那些表示确认的话都写清楚, 具体的内容比如说, 我已经被告知上面的所有内容了, 对于手术风险这件事我也完全理解了, 我同意进行这个手术等等类似的语句, 绝对不可以只是简简单单地签上自己的名字。
同意书一式两份, 一份由患者或者家属留下来存着, 另一份由病室归档保存, 并且把这一份放进病历里面去。
特殊情况处理
拒绝签字:如果病人或者他们的家属明确地把手术给拒绝了, 那么负责谈话的医生就得亲手写下一份书面的东西, 在这个东西里要把都告知了什么内容、他们到底是因为什么理由才拒绝说的清清楚楚, 还得找两名以上的医生一起在上面签个字进行确认, 要是情况有需要的话, 还得请相关的科室也就是医务处去备案。
术中突发: 术中发现超出了术前评估范围的病变, 需要扩大操作范围的时候, 主刀医师必须暂停手术操作, 并及时联系到患者家属来做补充谈话;要是家属方面无法联络上的话, 就依据《民法典》第1220条的规定, 在得到医院负责人或者被授权的负责人的批准之后, 再实施紧急手术。
各个科室各自去把属于自己这个专业方面的风险情况告知清楚, 然后由主要负责动刀的那个科室把所有的事情汇总起来, 统一完成签字确认的工作。
常见问题解答
问:家属可以代替患者签字吗? 是可以的, 不过必须满足特定条件, 具体需要当事人属于法定代理人或者是一级近亲属, 比如配偶、父母或者是已成年的子女这一类身份, 并且还要记得把双方的身份证全都带过来。
问:谈话只做一次够吗? 当术式或者是麻醉方式, 亦或是主要风险发生了变化时候, 必须要重新进行谈话并且补充签字。
问:谈话记录保存在哪里? 纸质的同意书会归到住院病历里面去, 电子版的会同步录入到医院的HIS系统或者EMR系统里面, 保存的时间不得少于30年。
监督与责任
医务科要进行定期抽查, 来检查术前谈话记录的完整性是不是达到了要求。如果没有按照规定完成谈话就实施手术的情况出现的时候, 是要按照本院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去追究相关医师的责任的。如果是因为告知不充分而引发了医疗纠纷的话, 那是要按照《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来处理了。
本规定是从发布之日开始执行的, 解释权利是被邓州平安中西医结合医院医务科所拥有, 如果在未来遇到了国家法律法规更新这样的情况, 那就必须按照新出的规定去办。
